近日,省教育厅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校园分布式光伏建设的通知》,积极推动各地、各校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建筑同步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,鼓励既有建筑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前提下,按照“宜装尽装”原则,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,推动清洁能源在我省教育系统广泛应用,为建设绿美广东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积极贡献。 推动全省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建筑同步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。鼓励既有建筑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前提下,按照“宜装尽装”原则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,力争新建学校屋顶光伏覆盖率到2025年达到50%。 (一)摸底排查,制定计划。各地市教育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学校光伏发电项目的摸底排查工作;各高校、省属中小学校(中职学校)积极摸清学校符合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的建筑(屋顶、棚顶、连廊顶等)资源,建立台账,统筹推进。 (二)加强对接,确定模式。各地市教育局要积极与各部门对接,齐心协力为学校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提供支持和指导。符合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学校,可自主确定开发主体和投资建设模式,鼓励采用多种市场化模式,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,落实“光伏进校园”工作。 (三)严格标准,确保安全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、标准规范对光伏发电项目进行设计和建设,采购经认证的安全可靠的设备产品,落实项目依托建筑物及设施合规合法性等相关要求,充分考虑房屋质量安全、寿命期限等因素,重点加强对项目结构、电气、施工作业、消防、防风、防水等环节的安全监督,严格执行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》(GB55015-2021),确保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和运营安全。 (四)规范管理,强化监督。规范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,制定和完善光伏发电项目相关制度,明确管理要求和流程,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,压实生产管理责任,强化项目质量监督,确保项目规范管理、有效实施。 (一)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意义,按照“宜装尽装”原则积极建设学校光伏发电示范项目。同时秉持科学有序原则,充分考虑各地各校实际情况,客观评估项目可行性和经济性,不搞“一刀切”。 (二)请各地市教育局、各高校于2024年11月25日前填写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施统计表》,连同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情况报省教育厅,省教育厅将适时召开工作会议,组织检查组赴各地各校进行实地检查和指导,以全面推动相关工作开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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